风险评估
●全市范围内牵涉国计民生的重大决策、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政策、重大改革举措、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重点工程项目和参与人数在3000人以上的重大活动等。具体包括:
1、社会保障、劳动就业、公用事业、医疗卫生、教育、住房、“三农”等涉及民生问题的重大决策。
2、社会发展、社会管理方面广泛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
3、国有集体企业和事业单位的产权转让、职工身份转换、员工安置等涉及重大利益调整的改革改制举措。
4、征地拆迁、环境保护、资源开发利用、移民安置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规划和重点工程建设项目。
5、涉及面较广的有关产业、行业的政策调整。
6、涉及较大群体利益诉求的重大政策制定或调整。
7、参与人数多且人员集中的大型活动。
8、党委、政府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认为需要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其他事项。上述事项在决定、实施前必须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